原标题:荆州通报2起不重视大数据检查问题 5名干部被处分

  今年5月以来,全市各地各单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总体呈现启动迅速、推进有力的良好局面。但仍有极少数地方和党员干部对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重视不够,履责不力,影响了全市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整体质量,被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昨日。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二批2起履责不力问题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副主任蔡华等弄虚作假、履责不力被问责,2017年5月22日至6月8日,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党工委未按省和荆州市相关要求及时安排都署,导致该办事处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滞后。6月8日,在省纪委暗访组检查时,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谢伟、党工委副书记陈莉、纪委书记余克俊、副主任蔡华在没有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文件的情况下,谎称开会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关文件。在检查时,蔡华还临时编造虚假班子成员会议记录,欺骗暗访组。蔡华作为该办事处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陈莉作为该办事处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余克俊对此负有监督责任;谢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蔡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陈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伟、余克俊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沙市区岑河镇东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应梅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6月7日,田应梅在村“两委”会上安排该村党支部副书记谢永忠负责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政策公示等工作,之后田应梅没有进行检查督办。6月12日,谢永忠因车祸受伤请假半个月,田应梅没有安排他人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相关工作。6月7日、6月15日岑河镇纪委两次在该镇党建群发通知,要求各村把精准扶贫政策、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田应梅没有按照通知要求督办落实。6月29日,市、区两级巡查督导组发现了该村公示公开不到位问题。田应梅对该村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不到位、人员安排不到位、公示公开不到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