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瘾君子贩运1.3万颗麻果

  对罪行供认不讳获刑14年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理晶)武汉男子刘某非法持有麻果约13000颗,被抓获后对罪行供认不讳。法院处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2016年12月7日凌晨,青山警方在辖区内抓获一贩毒人员刘某,现场查获毒品净重1247.91克,经司法鉴定,均为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

  刘某到案后交代,自己从2013年开始吸毒。后来认识了一名云南男子“程丰”,二人从2016年开始合伙做毒品买卖。对方将毒品邮寄到武汉,刘某收到后交给指定的“客户”,从中获取一定好处。

  2017年3月,武汉市检察院以刘某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武汉市中院提起公诉。刘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

  近日,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认为,刘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247.91克,数量巨大,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照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至无期徒刑。刘某能如实供述罪行,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