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用租来的车抵押诈骗5万元

  获刑3年半且被罚1.7万元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孙婷婷)男子为偿还信用卡借款,通过租赁平台租到一辆汽车,然后转手抵押给他人,诈骗5万元却很快败露。经法院审理,当事人田某犯诈骗罪,获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被处罚金1.7万元。

  去年3月,田某因银行信用卡逾期3个多月,拖欠十万元,银行多次打电话催缴。为了偿还信用卡,田某想出了一个歪招:租一辆车再抵押给他人。他通过某租车平台,租下了陈某的一辆本田轿车,双方约定租期为两天。

  随后,田某在网上找到了从事担保工作的张某,称自己需要贷款,用车辆作抵押。第二天下午,田某便找到一个办假证的人,将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伪造成自己的。随后,他和张某约定在江汉路交易,抵押期为1个月,张某给了田某5万元。

  两天的租车期限到了后,车主陈某发现联系不上田某了,他通过车辆GPS定位发现车辆在张某处,田某的行为这才败露,随后张某报警。田某到案后交代,他曾从事担保工作,了解到个别担保公司存在审核不严的漏洞,于是利用此环节实施了诈骗。目前,车辆已经归还陈某。

  经审理,法院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并责令田某将5万元退赔给张某。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蕾提醒,近年来随着汽车租赁行业兴起,出现了用租来的车辆拿去抵押的现象。因此,在遇到用汽车抵押借款的情形时,双方要签订正式的抵押借款合同,并且须核实借款人是否为车辆合法的所有权人,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