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5月6日讯(记者张维纳)武汉消费券第三轮投放,将于5月7日中午12时进行。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商务局获悉,所有在汉人员可分别在微信、支付宝和美团(大众点评)APP上领券。这次,领到的券可以立即使用。

  第三轮武汉消费券依旧分为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与文体旅游四大类。每位在汉人员,可分别在三大平台各领一张“武汉消费券”,类别可以按需自由选择。

  根据前期公布的消费券使用规则,市民领券时任选一类消费券,每类券面额分为两档由系统随机派发,具体设置如下——餐饮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或满60元减20元;商场消费券:满150元减50元或满240元减80元;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或满60元减20元;文体旅游消费券:满150元减50元或满240元减80元。

  据市商务局统计数据显示,第一期第二轮消费券于4月30日投放,投放前4天时间的核销金额就已超过首轮共10天核销金额,“五一”期间消费券拉动消费杠杆率达到6.2倍。

  第一期后续领券时间分别为5月14日、5月21日和5月28日。第二期领券时间另行公布。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领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武汉消费券的使用,只限定行业范围,不指定参与商家,武汉市所有符合四大类别消费券适用范围且开通微信、支付宝商家收款功能或美团、大众点评线上支付功能的商户,均支持武汉消费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