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文件错把老婆当成妈

  有时,机关红头文件的内容还易与上级、同级文件相互打架,造成当事人无所适从,它比上述奇葩文件更隐蔽,却同样带来负面效应。

  如2013年8月,河南洛阳公布《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者需“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1.5倍”。但此前河南省住建厅就曾发文,2013年7月1日起,全省申请公租房将没有收入限制。几个月后,洛阳悄然取消了收入门槛。

  让人意外的是,自家出的文件,也会“擦枪走火”,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

  前些年,哈尔滨机场高速收费站和120车因30元收费发生争执,一名重病患者不治身亡。原来,收费站一方用的是省交通厅2000年出的关于该高速收费的文件。而120车携带的,是省物价局、交通厅等2003年出的关于120车免费的文件,前者没将救护车纳入免费范围。

  与这些奇葩文件被曝光后,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怪圈不同,各方都认为,红头文件中的低级错误,更不应该出现。

  2009年,一份名为《陇南市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办法》的文件被甘肃法制办紧急叫停。其中一个原因是,该文件发布于2009年4月13日,文中却规定:“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未“出生”就已开始实施,让不少网友吐槽。

  还有更荒唐的。因修高速路放炮造成老屋房盖毁坏,未拿到足够赔偿,重庆武隆村民何小波及弟弟向市人大等反映情况。2008年5月,他收到县委处理报告(“武隆委文[2008]16号”)。文中竟将自己老婆贺自莲说成是自己的妈妈,他和弟弟成了自己老婆所生。何小波说,事实上他的老母亲已于2006年8月去世。从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何家人陷入了被嘲笑的苦闷中。

  用法治促管理方式转型

  面对奇葩文件曝光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地是怎么应对的呢?

  廉政瞭望记者发现,以上文件涉嫌违规、违法的,经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后,均得到较快纠正和弥补。如湖北媒体曝出汉川用红头文件帮“小糊涂仙”酒搞促销后,文件当天即被废止,有关领导被责令检讨,当地还集中清理了两年内的红头文件。

  但对绝大多数奇葩文件的决策者是否开启问责程序,至今仍鲜见报道。

  对奇葩文件带来的危害,专家感慨颇深。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闫尔宝分析,有的文件在法律规定外,给公民设定了权利和义务,或加前置条件,内容违反上位法,属于权力越界。

  “很多地方是黑头(法律)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四川省社科院一名专家告诉本刊记者,“与政府官微失误、官员说话不当相比,文件更正式,引起质疑的频率本应更低。却屡出低级问题,表明“官本位”和“权大于法”的思想,在不少人身上仍根深蒂固,行政管理方式亦亟待转型。

  近来,官方为解决红头文件内容的乱象做出许多努力。李克强多次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被认为指明了在依法治国前提下,权利与权力的合法边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今年新修的《行政诉讼法》草案,还确立了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

  “我们这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早经过了备案审查,但去函、通知等其他公文往往除外,而这些都属红头文件范畴。大到决策,小到标点,不出瑕疵难度较大。”西部某县纪委办公室主任陆敏认为,要减少奇葩文件,除了以上措施,还可建立发文责任追究制,实行总量控制,“关后门,堵前门”。

  前不久,有人建议成立网上“红头文件数据库”方便监督,陆敏很赞同,但“冒了汗”。他说,那条评论下有几千的点赞数,他感受到了公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期待。

  毋庸讳言,在行政管理中融入法治观念,减少文件低级失误,已到了十分紧迫的地步。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14年4月,媒体报道湖南双峰发红头文件,“请求”市政法委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之一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