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兰银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陈发伦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玉超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陈发伦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丰明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洪振武的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16年6月1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兰银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陈发伦为葛洲坝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玉超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陈发伦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吴丰明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洪振武的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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