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马口镇环境污染问题
汉川市马口工业园马口水质净化厂久试未验,批建不符,采取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工业废水,外排水长期超标;马口工业园区11家小印染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其余16家印染企业均未通过验收,园区印染企业均未建设预处理设施;马口工业园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园区及马口镇约10万人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入东风渠;园区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在省环委会向地方政府交办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仍然重视不够,整改进度缓慢,违法问题突出。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汉川市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市委书记刘有年、市长翁晔被工作约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李铁新被诫勉谈话;因环保执法监管不力,汉川市环保局被通报批评,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东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马俊纯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马口镇党委书记杜虎被工作约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余江红被免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余红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浠水县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浠水县福瑞德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2011年2月以来,群众多次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浠水福瑞德化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粉尘、安全隐患及周边居民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环境问题。
浠水县政府虽然采取了一些治标的措施,但没有拿出治本方案,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浠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福瑞德化工公司周边违法建筑执法监管不力,2011年至2016年福瑞德化工公司周边控制距离内违法建房11户。各级环保部门多次到现场督办,2016年4月省环委会实施“双交办”,该企业环境问题仍然没有在限定时间内有效解决。
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浠水县委、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县委书记吴烨、县政府县长黄文虎被工作约谈,时任分管搬迁工作副县长胡晓燕作出书面检查;因对搬迁工作落实不力,时任浠水县经济与信息化局局长任曙光被诫勉谈话;因对违法建房监管失职,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城区执法工作的工会主席汪精明、县国土资源局城北分局副局长张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郑英、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饶龙号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环保问题
荆门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大量雨水等清净水进入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过低,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超标污水排放到竹皮河,致使竹皮河水质长期劣V类。2013年被省级挂牌督办,至今因整改不到位未摘牌。
因对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企业排水许可管理监管不力,荆门市住建委被通报批评,市住建委主任杨剑被工作约谈,市住建委副主任李军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科长周诗勇、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林晓旭、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全士勇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因对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监管不力,荆门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杜佐鹏被工作约谈,市城投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杨晨被诫勉谈话。
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问题
松滋市临港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由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主体未及时确定,在线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未及时完成,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在长达近2年的时间里,污水处理厂一直闲置,没有正常运营。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时任松滋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振彬被工作约谈,松滋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双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松滋市住建局副局长兼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沈继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经济开发区住建分局副局长邓远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