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追诉期与刑罚相关,刑罚不同追诉期也不同。比如一个人犯罪行为应判无期或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告诉长安街知事APP,追诉时效针对的是嫌疑人犯罪行为的最后时间。倘若在追诉时效内再次犯罪,前罪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比如说某位高官1988年犯事,追诉期20年,2008年“到期”。1988年以后一直收手,到2016年就可能过了追诉期;但如果1988年犯事,1996年又犯事。1988年犯事的追诉期改从1996年开始计算,追诉期如果是20年,意味着1988年的问题到2016年才“过期”。也就说,连续犯罪的人,被追究的期限不断延长,基本上会被一查到底。刘志军等人欲壑难填,多年来一直没有收手,因此不可能因为追诉时效的原因逃脱法律制裁。

  此外,刑法还有相关规定,如果犯罪行为经过了最高追诉时效二十年,但检察机关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总而言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彭新林说,白恩培被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依据刑法修正案(九),是司法部门针对近年来的反腐新形势做出的“新动作”。它自2015年11月1日生效,至今已有11个月之久,才出现第一个案例。可见司法部门在使用时是相当慎重的,终身监禁不会成为一种常态。对待贪腐分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置,正符合法治精神。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