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0月31日讯(通讯员 陈磊)一名拾荒老汉色性大发,将一流浪女精神病人强奸。31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4年8月12日下午,蒋某在株洲县汽车站出口处捡废品时发现路边一垃圾桶旁有一约40岁的女子在又唱又跳。蒋某估计其为精神病人,一时色性大发,想和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于是尾随该女子到达一栋居民楼的一闲置车库,看到女子进入车库内,蒋某也迅速进入车库并将卷闸门拉下,随后将女子推倒在地,强行剥去女子身上的衣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正当蒋某实施兽行时,被周围的邻居发现,邻居随即报警,随后赶到的民警将其制服。
经鉴定: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蒋某在强奸女精神病人过程中,由于意外的原因未得逞,系强奸未遂;且蒋某如实供述强奸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据此,株洲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