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魏璐)虽然是非婚生子,但毕竟是亲生骨肉,法院判决男方支付两年的抚养费,男方拒不履行。在女方的申请下,执行法官屡次与男方及其家人沟通,昨日,记者从江岸区人民法院获悉,双方终于达成和解。

  2006年,邓某与王某在法国相识,都在那里留学的两人成了一对情侣,并同居了几年。2011年,邓某和王某先后回国,但因不在一个城市,回国后两人就分手了。邓某是武汉人,王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江西,王某回家不久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将孩子生了下来。

  2015年,王某来到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邓某,要求邓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由于邓某对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提出了质疑,王某带着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孩子与邓某是亲生父子。法院判决,邓某一次性支付2013年年初至2015年年末两年间的抚养费5万多元,以后每个月邓某支付抚养费1500元。面对判决,邓某一开始比较抵触,一直没付钱。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数次到邓某家给邓某及其父母做工作,社区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多次调解,最终,邓某的父母承认了这个孙子,同意支付5万多元的抚养费。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