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国税总局:房产税扩大试点方案暂不出台
国税总局:房产税扩大试点方案暂不出台

  • 房产税扩大试点时间表或推迟
  • 备受关注的房产税扩大试点时间表或推迟。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在12日举行的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虽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汪康表示,由于房产税关系国计民生,因此,扩大试点还要经过更大范围的讨论。[详细]

  • 专家称下一步房产税设计方案中首先应进行税制改革
  •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在下一步房产税设计方案中首先应进行税制改革,“当前有关房地产是有7大项共37种税费,流通环节较高,保有环节却几乎没有。所以应在征收房产税的基础上调整税费结构,增加保有环节税费,降低流通环节税费。”[详细]

  • 秦尊文:房产税对抑制房价过高有好处
  • 推出房产税对于抑制过高的房价也有好处,因为有很多人占据了多套房子,它并不是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如果是满足自己的需要应该大力提倡的,但是那样的人是为了赚钱的,还有的人房子很多,自己用不完就让儿子孙子用下去。如果推行了房产税之后,除了自己住的,你留得越多税就越高,就会把这种资源推向社会,让没有房子的人有了机会,这样就会抑制投机的行为和过度的投资。房子越多,房产税地产税就会交得越多,从而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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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湖北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已暂停
最新情况:湖北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已暂停

  • 湖北湖南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已暂停
  • 接近财政部的人士近期也向《财经》记者透露,财政部原本打算今年在湖南、湖北“两型社会”试验区试点个人住房房产税,但目前两地的相关准备工作已暂停。

    同时,针对房产税改革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法理问题、重复征税问题、征税目标问题等,均未有共识性答案。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对《财经》记者表示,个人住房房产税不符合中国当前的形势,事实也已充分证明试点不成功,应当明文中止。[详细]

  • 房产税试点对试点城市及整个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
  • 从近两年的实际情况看,房产税试点对试点城市及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

    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微博)看来,目前仍处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期,更加严厉的限购、限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更直接,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率较低、征收范围有限。

    以重庆为例,该市确定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详细]

  • 房产税试点扩围之难:社会对税的厌恶感越发强烈
  • 从五六月份开始,湖南和湖北两地曾悄然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扩大试点的准备。“两湖”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景,与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两型社会”试验区有关。“两型”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这也与房产税改革的部分政策目标吻合。

    不过,接近财政部的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目前两地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暂停。不久前,财政部有关司局还准备就当前社会上对于房产税的种种说法进行解释,随后给全社会一个交代。不过后来出于种种考虑,成文后并未发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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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密集派员进京备战房产税试点扩容
多省密集派员进京备战房产税试点扩容

  • 业内人士预期房产税试点扩军步伐将加快
  • 从今年7月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来自全国36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培训房地产估价技术。权威人士向中国证券报确认,这种估价技术将在未来的房产税征收中用于税基的计算。这意味着,围绕房产税试点的扩容,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正在密集进行技术准备。[详细]
  • 房产税即便推出对市场影响也不大
  • 上海实际上由于有限购政策和限贷政策,已经足够逼出投资性需求,整个房产税作用不大。实际上上海代表了北上广深这些房地产市场发展比较快的,限购和限贷政策都有的城市。而重庆实际上是30几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里没有进行限购的,从它的角度来观察,重庆比较特殊,它的供应是充足的,所以整个来看房产税对重庆市场的影响也不是特别太大。从现在两个试点城市来看,房产税实际上是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大。[详细]
  • 房产税取代限购应当慎重
  • 征收房产税,能否解决高房价问题,业内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征收房产税是抑制房地产投资的最有效措施,代替限购政策只是时间问题。也有人认为,房产税只能解决地方财政,而不能根本解决楼市问题。从表面上看,它符合继续深化调控的大方向,但房产税的实质是加重了整个市场的成本,弄不好将起到推高房价的作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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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对开征房产税表态3日3变引争议
湖北对开征房产税表态3日3变引争议

  • 鄂地税局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征收房产税通知
  • 湖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22日表示,目前湖北地税没有接到任何征收房产税的通知,也未制定相关细则。该负责人表示,日前网上流传的“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之中”的报道不实。[详细]
  • 湖北房产税:已进行过多次专门调研
  • 湖北省地税局官网专门发告示辟谣称,此前流传的正在制定细则的报道,属不实之词。不过,就在22日,一位参加过湖北省地税局房产税调研的专家处获悉,湖北省地税局已经多次组织学者参与“关于湖北征收房产税的调研”。上述专家还透露,目前国内并不只两湖在静悄悄地制定房产税细则,他还参加过南方某重要城市的征收房产税的调研。“没有政府愿意高调准备征房产税的,不少地方政府都在静悄悄地准备,对外公开一致态度暧昧。”一位多次参与地方政府房产税制定调研的学者告诉记者,两湖征房产税的官方态度,似乎印证了他的观点。[详细]
  • 湖北地税局摆房产税乌龙引发市场虚惊
  • 湖南、湖北是否在制定房产税细则一事,陷入了“罗生门”困境。由于没有更权威的说法,市场陷入了惴惴不安之中,出现了各种版本的猜测。综合来看,更多的猜测倾向于“湖北版本”。有消息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因此,业界普遍认为,“两湖”说法打架属于“烟雾弹”,房产税很可能即将落地,存量房不仅会被纳入征税范畴,还将以市场估价而非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如果真是如此,国内房地产业无疑会有一场大地震。[详细]
  • 网友绘图评湖北开征房产税不同版本:史上最折腾
  • 网友绘图:新华社都忍不了了吧! 22日,新华社:应给公众清晰的房产政策预期。 22日,湖北地税局辟谣:未接到国税总局任何通知。 咋回事?! 这这这!!!!! 21日,法制晚报:湖北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房产税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 21日,扬子晚报:国土部网站撤下该消息。 切,虚惊一场…… 20日,中国新闻网:“两湖”房产税征收细则制定中。 啊!看来这回是要玩真的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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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房产税改革试点或扩至湘鄂
媒体称房产税改革试点或扩至湘鄂

  • 湖北房产税方案疑因影响激烈被国土部网站撤下
  • 有关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消息近来一直流传得甚嚣尘上,牵动着购房者和开发商等各方的神经。昨日,有关房产税扩大的传闻终于有了权威消息。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则信息,披露了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
  • 昨日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有意思的是,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昨日下午6点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详细]
  • 消息称湖南湖北房产税征收方案正制定
  •  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详细]
  • 武汉房产税试点只是时间问题 开征难大幅降房价
  • 在很多地方房价反弹、国务院督查各地楼市调控效果的背景下,近日,一则“湖北、湖南年内将试点房产税”的消息,引发各方强烈关注。本报记者17日分别咨询了房管、地税等部门,均称目前并没有接到相关文件,并不能确定是否开征。不过,一些业内人士已经获悉,我省房产税的试点城市是鄂州,武汉进入试点只是时间早晚问题。房产税开征技术条件是否已经成熟?其降低房价的作用到底有多大?专家和业内人士各抒己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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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简介

房产税概念: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首批试点城市:

上海:

征收范围: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重庆:

征收范围: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专家解析新版房产税
专家解析新版房产税

  • 两湖版房产税比沪渝版更具杀伤力
  • 对于湖南和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南京业内专家认为其杀伤力毫无疑问比现行沪渝版更大,而且对近期和远期楼市都将产生下行压力。不过,房产税也不是万能药,不可能单靠这一个税种解决国内楼市的所有问题。[详细]
  • 专家称新版本更有利于挤出投机者 对楼市有下压作用
  •  新版“两湖”房产税比现行沪渝版要严厉很多,其杀伤力主要是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即减少房地产市场的空置率和投机者。长期来看,将有助于平抑供需矛盾,使住房进一步回归消费属性,让买房人更加理性。此外,这对于房地产开发的健康发展也有好处,投资性的减弱,必然导致更多非专业性企业离开房地产领域,转而投资其他领域。[详细]
两湖版房产税和沪渝版有的区别
两湖版房产税和沪渝版有的区别

  • 不同点1: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 税率不会太高
  •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税费的条款还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另外,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还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 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表示,宽税基意味着征税范围的扩大。作为一个旨在控制投机行为的税种,大的征收范围才能产生全面性作用,不然就会流于形式,无助于市场调控。当然,大的征收范围意味着许多普通老百姓也将成为征收对象,如何避免造成自住性误伤,可以参照目前国外普遍采用的累进制税率解决。例如美国许多州县的房产税是以总价的高低不同按照0.5%-1.5%不等的税率来计算。而且现行的沪渝版房产税中也采用了一定累进制税率的内容。
  • 不同点2: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 在沪渝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低价格作依据,而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详细]
热议房产税:有必要?还是耍流氓?
热议房产税:有必要?还是耍流氓?

  • 贾康: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虽然调控是需要的,但调控必须与时俱进。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被锁定。他认为,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从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从去年年初开始,管理层在楼市调控期推出房产税试点,上海市和重庆市的试点成效被寄予厚望,尽管在两地的试点进行中,房价未能应声而落,并且房产税征收太少成为市场批评和争议的焦点,但不少专家依旧认为房产税的正面效应能使今后几十年间房价的曲线斜率降低,发展更平稳、泡沫更少。[详细]

  • 陈宝存:不以降房价为目的的房产税征收是耍流氓
  •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近日在微博上质疑:征收房产税能抑制房价上涨吗?他表示,忽视土地出让金8成为征收土地过程中的拆迁安置征地成本与城市管网配套实施建设成本的现实,妄想土地价格征收房产税后会下跌,正是我们广大糊涂大众的思维!不改革土地制度与房地产税制全面改革、不以降房价为目的的房产税征收本身就是耍流氓。[详细]
  • 章林晓:税负已过高 房产税须慎重
  • 中国宏观税负之所以如此畴高,原因之一在于铸币税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数额巨大。今日的房产税实质上就是物业税,换种名称目的无非是想绕开法律、绕开全国人大的审批,只是,税收名称可以变换,民众的税负又如何改变?房产税改革,如果不正视中国宏观税负过高的结构性原因,如果不认清铸币税和土地出让金如此沉重的根源之所在,又将改革出怎样的结果?房产税改革,或许不需太过注重眼前的鼠目寸光,而需致力于着眼长远的高瞻远瞩。[详细]
部分国家和地区房产税征收情况一览
部分国家和地区房产税征收情况一览

我国房地产领域相关税收一览

    税收\分类 税种 纳税对象 计税依据 税率
    开发流通环节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0.5-10元/平米
    土地增值税 凡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30%、40%、50% 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企业所得税 中国境内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 应纳税所得 33%
    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产的收入"额减除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20%
    印花税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价格 万分之三
    契税 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房屋产权转移时双方当时签订的契约价格 3-5%
    营业税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营业额 5.5%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下同)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三税”之和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保有环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0.5-10元/平米/年
    房产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个人免征)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后的余值(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2%(12%)/年
    城市房地产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房屋折余价值或房屋租金收入 1.5%/15%(新房免三年)

部分国家和地区房产税征收情况

    国家、地区 实施情况
    中 国
    (现行房产税)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主要是针对经营性房屋征收,对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屋暂免征收。
    中国香港 不 动产保有税称为物业差饷,按年缴纳。应税物业包括房屋、土地(不含农地)和包括码头在内的其他构筑物。可免除差饷的包括全部业主自住楼宇;空置、不作任何 用途以及社团、商会拥有的物业。计税依据是物业的应税净值,即物业应评税值扣除拥有人支付的差饷后,再减去20%的修缮及支出免税额后的余额。
    美 国 政 府一般按1%到3%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不过,美国对拥有个人住房的业主,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优惠,比如给予一定额度的 减免税额。而对贷款购买自用房屋的,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贷款的利息支出。对出售个人使用过的自有住房的所得豁免税收等等。
    荷 兰 征税对象包括个人住宅和营业用房,对营业用房及低收入者有减免规定,但对个人住宅没有。这种税收政策可以说是在鼓励房屋出租。
    加拿大 以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总值的0.5—15%,根据业主的不同情况征收税,自己居住、自住加出租、商业性等不同用途的地产,房地税也不相同,对拥有第二套住宅的人以高税率征收。
    法 国 包括“未建成区的地产税”、“建成区土地税”和“住宅税”。按规定,“未建成区的地产税”由空地的所有者缴纳税金,其税金减免部分是20%;“建成区土地税”由建筑物的业主缴纳税金,其租金减免部分是50%;“住宅税”由住宅居住者缴纳税金,没有减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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