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29.9亿元支持灾后重建

  咸宁全市用于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来源达到299098万元,其中:受灾财力补助40862万元,抗灾救灾转移支付资金13383万元,统筹资金支持农业灾后恢复生产38487万元,可统筹安排资金206366万元。这些资金都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灾民安置、生活救助、毁损房屋重建修复、生产自救和重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黄冈投入十亿元于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截至十月底,黄冈对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投入的资金已达10亿元。其中,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建0.6亿元,用于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重建3.4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重建2.9亿元,用于城镇基础设施重建1.2亿元,用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1.9亿元。下一步,各地财政部门将继续努力,配合发改、水利等部门积极向上申报重建项目,争取更多建设资金。

  天门近16亿元投入交通重建

  按照“应急与谋远相结合、恢复与改善相结合、重建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天门共拟定总投资15.89亿元的交通灾后重建项目。目前已争取到重建项目投资计划6.4253亿元,其中恢复重建2.6513亿元,发展工程3.774亿元。这些资金将用于大修、改造、重建120公里的国省道,改造、加固维修48座农村公路危桥等。

  应城市2.5亿元资金助力灾后重建

  应城市统筹安排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共统筹上级财力专项资金、中省专项资金、历年专项资金、捐赠和债券资金2.5亿元,集中安排用于灾后重建。到目前为止,已经拨付资金12273万元,其中6000万元用于群众的生活救助,另外的6000多万元用于倒损房屋的恢复和重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孝昌县投资3.5亿元 重建提升水毁工程

  从今年至明年春天,孝昌县整合投资3.5亿元,整治修复水利水毁工程1000处,开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4200处。其中,重点实施塘堰坝泵站渠道修复、应山河澴河护岸护坡工程、城区堤防险段整治等。

  各地开通“绿色通道” 保证资金快速拨付

  各地灾后重建资金快速到位,主要源于财政部门建立的快速筹资通道。今年8月11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立“绿色通道”。

  应城市

  为了使财政资金拨得快、用得好、取得实效,应城市迅速出台了《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的资金管理办法》。在申报程序上,各村镇基本实现当天申报当天拨付,手续事后补齐,确保资金申请政府会审、国库集中支付、快速支付。

  南漳县

  优先安排灾区恢复重建项目,对申报争取的项目与资金,加大跟踪力度,最快速度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领域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灾区的融资支持力度。

  鹤峰县

  对涉及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类资金,采取“边拨边报”或“先拨先报”的方式,加快拨付进度。对用于应急救灾等方面的物资采购等支出事项,采取“先购买后办手续”的方式,第一时间保障救灾和重建工作需要。

  为灾后重建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重建资金。在项目申报、执行过程中,各级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如果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从严执纪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也会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