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汝可 通讯员杨华 段晨晨)昨日,市纪委通报6起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下文简称“三资”)监管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今年4月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

  通报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了群众利益,社会各界反映良好。但从近期查处、通报的问题看,铺张浪费、违法管理使用集体“三资”,虚报、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依然严重。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逐级传导到基层。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履职尽责和督促检查,坚决落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敢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扶贫资金、项目伸手的绝不姑息,对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的要快查严处。要坚持通报制度,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效应。

  6起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

  东湖风景区渔光秀公司党支部书记欧阳红星铺张浪费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渔光秀公司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铺张浪费集体资金,三年累计开支接待费114.39万元,欧阳红星作为渔光秀公司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6月,欧阳红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山区白玉山街努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桂学伟在村土地管理中履职不力问题。2010年初,努力村将村级工业园集体土地租赁给众友公司,在租赁合同中对承租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约定不清,致使承租方违法用地。2012年下半年,努力村村民鲁涛违规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诚方园公司,该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用地建设洗铁厂。桂学伟作为努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该村土地租赁、流转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违法用地问题。2016年6月,桂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洲区仓埠街丰乐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松虚报工程量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丰乐村向仓埠街扶贫办申报分别硬化道路1500米和300米两个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丰乐村分别只完成道路硬化730米和250米,却仍按原建设计划申报扶贫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820米,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6.68万元。刘海松作为丰乐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8月,刘海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夏区山坡街光明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韩英胜在扶贫项目落实中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1月,武汉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山坡街扶贫办申报光明村道路硬化扶贫项目建设资金19万元。后经审计发现,该公司申报的道路硬化项目为800米,实际施工500米,虚报工程量300米,骗取扶贫专项资金4.38万元。韩英胜作为光明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上述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监管不力。2016年9月,韩英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陂区三里桥街东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贵群挥霍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李贵群以村级招待、公款吃喝、烟酒副食消费等名目挥霍村集体资金共计50.56万元。另外,李贵群还存在私设“小金库”33900元、收受他人礼金5000元、贪污清淤款3870元和劳务用工款1960元等违纪行为。2016年6月,李贵群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蔡甸区张湾街余家台村党支部书记余昌才虚报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余家台村以为该村三组修建商砼道路200米名义向张湾街申报革命老区公益事业项目,获批建设资金6.26万元。后经审计发现,余家台村所申报的该村三组道路没有修建,所获得的专项建设资金中5万元被挪用支付2014年度村欠款。2016年5月,余昌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