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何玉婷 宋建彬 报道:昔日狱友出狱4年后再相见,两人一高兴喝多了酒,后在洗浴中心殴打服务员,还辱骂、推搡民警。29日,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8日和19日的处罚。

  现年48岁的十堰籍男子韦某曾于200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狱中他认识了恩施籍男子黄某,两人成为了朋友。2011年底,韦某和黄某都出了狱,两人分别回到家乡做起了小本生意。

  27日,黄某由于生意往来到十堰出差,韦某听说后立即约黄某一起吃饭。当晚7时许,二人相约在三堰一酒店吃饭,聊得甚是欢畅。席间二人回忆起以前在狱中的经历,又聊起如今的生活,不知不觉间喝了许多酒。为尽地主之谊,饭毕韦某又带黄某就近找了家洗浴中心泡澡。

  泡完澡已是28日凌晨1时许,韦某又叫来服务员,要求为二人提供性服务。洗浴中心服务人员明确表示不能提供此项服务后,韦某开始大吵大闹,并同黄某一起在洗浴中心吧台处小便。遭到服务人员阻拦后,二人又揪住服务人员一顿暴打,在洗浴中心大闹了一个多小时。后洗浴中心工作人员报警。

  茅箭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二人不仅不收敛,反而无视民警的劝阻,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推搡。

  后民警将二人控制住,并带回派出所内。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韦某和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最终两罪并罚,分别给予韦某及黄某19日和18日的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