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然铀资源严重依赖国际市场使我国受制于人。目前全世界可经济开采的铀资源(开采成本低于130美元/公斤)仅够530座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运行60年,而我国铀资源情况更不乐观,已探明的经济可开采储量仅供40座核电机组使用60年。目前48台核电机组已经使我国天然铀资源年需求量的对外依存度超过85%,远远超过了当前石油进口依存度和50%这一国际公认的“安全警戒线”。虽然利用海外铀资源发展本国核电是目前国际通行做法,但在国际铀资源储量有限且市场一直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核电规模继续扩大将使我国的资源能源安全严重受制于人。天然铀是稀缺的战略资源,我国有限的铀资源应优先保证国防舰艇、海岛防御所需的核动力,而没必要像法国等国家那样,为核电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我国不应冒内陆核电建设的巨大风险

  目前除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等7个边远省份外,我国所有内陆省份均已部署了核电站(总共26座,其中长江沿岸有22座),福岛核事故使这些项目审批在“十二五”期间搁浅,我国核电发展也从之前的追求规模与速度转向安全与质量。但是,核电企业希冀重启内陆核电的呼声却从未停止,甚至有意无意地通过舆论把这种希冀演绎成“国家既定战略方针”。

  尽管李克强总理和习近平主席分别在今年4月的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和6月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上,讲的都是“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并特别强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但却被力主内陆核电大发展的人士曲解为“内陆核电项目建设迎来新的曙光、核能产业新一轮快速发展定调”,甚至7月14日媒体发布了“中广核集团与贵州省发改委、能源局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拟投资380亿元在贵州铜仁等地建两座核电站,建设时间从2014年至2020年”的重磅新闻。内陆核电破土动工俨然已迫不及待!

  从安全性、清洁性、经济性任何一个角度来说,发展内陆核电都不是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优选,而且与欧美相比,我国内陆省份发展核电有三大“先天缺陷”:

  1.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的地质研究和历史记载表明,我国是三大板块交汇地,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20世纪以来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近800次,破坏面覆盖到除浙江、贵州、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我们以占世界7%的国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陆强震,是全球大陆强震最多的国家。福岛核事故后,国内外核电专家都认同“日本的地质条件不适合建设核电站”,同理,在地震频发的我国内陆,核电站也将面临同样的危险。很多业内专家现在主张“核电厂选址应该在1000年历史上没有4级以上地震的地方”,按此标准,则更没有适宜建设内陆核电的场址。

  2.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我国人均淡水拥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近些年旱情范围和程度愈发加大,江西、湖南、广西、云南等多地大旱,很多湖泊出现干裂。发展内陆核电必须“万无一失”、“绝对可靠”地保证源源不断的冷却水供应(为火力发电站的数倍)。即便停止运行,核能热量仍然在释放,仍要不断注入冷却水。一旦断水,就可能发生福岛那样的重大核事故,且放射性污染物只能排向附近的江河湖泊,污染几亿人赖以生存的水源。在缺水地区,第三代核电技术并不比当前依靠电源驱动的第二代技术更安全。欧美国家水量充沛、风调雨顺尚且出现内陆核电的水资源困境,我们不应重蹈覆辙。

  3.我国内陆核电厂址的大气弥散条件与美国差异很大。大气弥散条件是核电环境影响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美国要求内陆核电厂址年平均风速不能低于3米/秒,静风频率仅为1%~2%(即每年无风期仅一周左右),大多数内陆核电厂半径80公里范围内人口较少,与我国人口稠密度相差甚远。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13年5月发布的报告《内陆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评估》,我国目前选定的17个内陆核电厂址,有11个厂址的年平均风速低于2米/秒(其中包括湖南桃花江和江西彭泽核电站),14个厂址的年静风频率高达10%~30%,相当于每年无风期长达37~100天。按美国标准,我国绝大部分内陆核电厂址均不符合大气弥散要求。因此,拿美国密西西比河沿岸建有21座核电厂来佐证我国长江沿岸布局22座核电厂的合理性,是站不住脚的。

  三次重大核事故残酷地证明了墨菲定律——“只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不管这种可能性多么小,这个事故迟早会发生”、“灾难的发生往往不是在意料之中而是在意料之外”。在我国内陆核电问题上,不能因为“第几代技术发生事故概率已低至××”而心存任何“小概率事件”的侥幸。

  核事故的严重后果非任何其他事故可比,所幸苏联地广人稀、日本福岛地处海边,如果发生在我国内陆地区,灾难性后果不堪设想!严重而持久的放射污染和心理恐慌,将是我们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生态保护所无法承受之重。

  因此,在人类对核能还未达到“已控制、已驯服、已安全”的现阶段,在发达国家已认识到内陆核电运行困难的今天,在可再生能源已能做到“物美价廉”的形势下,我国不应冒内陆核电建设之巨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