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偷偷打开领导电脑,潜入公司服务器,大肆拷贝下载设计图纸。近日,两名工程师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获刑。据江汉区检察院介绍,这是湖北省首例以该罪名起诉并判决的案件。
3年窃取两万份图纸文件
33岁的安元(化名)是湖北汉川人,2009年硕士毕业后,进入武汉某冶金公司设计部。安元有权通过办公电脑联入公司服务器查阅与自己设计范围相关的图纸,但无权更改与下载。从2010年下半年起,他多次趁下班同事走后,将存在单位电脑中的设备制造图纸、照片、施工视频擅自拷贝至私人笔记本电脑中。
2011年夏天,安元找网络技术人员帮忙调试自己的办公电脑。维修好后,他发现对方忘将管理员账号退出,而通过该高级权限账号,能查看包括公司高管在内的所有同事电脑中的文件。2012年,一次部长出差,暂将部门工作移交安元管理,并将自己的电脑密码告诉了他。此后,安元多次偷偷进入部长电脑“顺手牵羊”,将其设计、存储的一些图纸资料和文件据为己有。
2013年5月,东窗事发,已离职并转投其他行业的安元被抓获。警方在其随身携带的移动硬盘和家中笔记本电脑中,查获了大量原公司相关资料。
安元交代,他每次会偷下5G左右图纸文件,起初只是为了带回家参考和学习,直到准备离职时,才萌生了拿出去卖钱的想法,但买家还没有出现自己就被抓了。
经审查认定,从安元处查获的图纸中,“有40张与被害单位的9个单体设备图纸(44张)有相同或实质相同的关系”,经鉴定市场价值为439.55万元。但实际上,3年间安元共窃取了约两万份公司图纸文件,这仅为其非法获取图纸中极小一部分。
泄露密码牵出另一“数据贼”
根据安元的交代,警方发现该公司另一名工程师涂航(化名)也存在窃取公司资料的嫌疑。
49岁的涂航与元安分属不同部门,但私交不错。2013年4月,安元请涂航等几名同事吃“告别宴”。席间涂航提起,自己成立了一个冶金行业的小公司,想找安元要公司PDM(服务器数据管理系统)密码。虽然公司规定PDM严禁告知他人,但安元还是答应了。
根据公司网络监控显示,当月17、18日,涂航两次在上班时间利用安元的账号登入公司服务器,非法下载了共1000余张项目图纸。
账目显示,该公司2012年曾与芜湖某公司签订了两份产品购销合同,获利5.8万余元。经鉴定,合同中的图纸内容、参数、编号甚至公司名称及标识,均与某冶金公司源图纸一致。而在其与另一公司签订的9份备件买卖合同中,也发现大量被盗用的冶金公司图纸。对方负责人称,涂某的公司自称是冶金公司的配套厂家,他们提供的备件周期更短、价格便宜近20%。
此外,冶金公司职员王某等3人称,2013年5月左右,他们受涂航委托,参考公司的图纸画了十几张图,但该项目并非公司所有,事后每人收了4000元。另一职员薛某也表示,他曾按涂航给的图号,从公司共享中“抄”了约100张图纸给他,获得300元好处费。
《保密协议》形同虚设
经审查,涂航任职期间,采取多种方法收集公司图纸等资料,共60GB,涉及完整工程项目20个。其利用非法拷贝的图纸,交由第三方加工,为存在同业竞争的自家公司牟取利益。
江汉区检察院认为,安元、涂航的行为均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去年2月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16日、18日,法院一审判决安元和涂航有期徒刑6个月11日和1年6个月,分别处罚金5000元和8000元。据悉,这是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该罪名以来,湖北省首例以该罪名起诉和判决的案件。
承办检察官介绍,安元离职后,公司查看其办公电脑操作日志,才发现存在大量复制文件图纸的记录。之后,又通过监控软件,发现涂航也存在私自拷贝情况。根据公司规定,安元、涂航等员工入职时,都曾签署过《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