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在法庭受审认罪向某在法庭受审认罪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 利用网站漏洞,“黑客”向某通过远程控制软件非法盗取一教育公司的考试习题资料,并在淘宝出售,获利10万余元。

  9日上午,向某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在法庭上,向某认罪。

  指控 非法盗取考试习题资料 网售获利10万

  现年35岁的向某是湖北人,高中文化,无职业。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被告人向某在未经北京爱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该公司设立的“我爱音乐考试网”网站的漏洞和一款远程控制软件,非法侵入该网站,下载该网站数据库内的音乐基础知识考试习题资料。

  此后,向某将下载的资料存放于他在阿里云租用的服务器上建立的音乐考试网站内出售获利。截至2016年5月,向某非法获利10万余元。

  2015年7月,北京爱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某发现网站的试题在其他网站出售后报警,经网安工作,发现在湖北的向某有重大嫌疑。2016年5月20日,向某在送女儿上学的路上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2010年12月推出的“我爱音乐考试网”在线音乐学习平台,创始人团队来自著名音乐学院,有教授、博士、硕士,旨在让音乐考级的学生熟悉考试题型、掌握考试知识点,提供在线练习及模拟考试。

  庭审 被告人:淘宝网上卖资料 买主挺多

  上午9时,被取保候审的向某在昌平法院受审。

  向某当庭认罪,“我在他们网站上看到了网页代码,发现了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来利用一远程控制软件从普通用户变成了管理员用户,共下载了一百多条考试题。”

  向某称,他从2015年4月到被抓当天,一直在淘宝出售这些考试资料,“卖得挺多的,具体也没有统计,价格159元、149元、128元不等。”

  据了解,向某和被害公司的负责人于某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对方10万元,目前,向某已赔偿9.7万元。

  公诉人:把技术特长用在正当途径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向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数据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当庭认罪,如实供述,并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建议量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

  同时,公诉人劝诫向某应诚实经营,并把自己的技术特长运用在正当途径。向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并摄/记者 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