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叶县夏李乡坟沟村党支部原委员王国志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王国志利用兼任坟沟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坟沟村征地补偿款7.77万元供其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3月,王国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获嘉县发改委原主任王志宏受贿问题。王志宏与副主任李庭君、农业经济股股长沈宏羽协商,以获嘉县发改委名义收取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施工方赞助费40.5万余元,收取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的村民赞助费12万元,对此,王志宏负直接责任,另外,王志宏还收受贿赂64万元。王志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2015年2月,李庭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沈宏羽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3.濮阳县户部寨镇原副镇长任永远套取惠农补贴问题。任永远利用职务便利,组织该镇八个管区书记以辖区村民的名义为种植的小麦投保,编造虚假理赔手续,套取小麦保险补贴36万余元。任永远将其中29万余元分发给户部寨镇的八个管区书记,用于缴纳保险费用和管区公务开支,剩余款项用于公务支出并将其中1.5万元占为己有。2015年4月,任永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4.长葛市坡胡镇敬老院原院长胡德贪污民生资金问题。胡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资金3.41万元。2015年9月,胡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5.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井建军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井建军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600元,用于个人开支;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3.97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1600元。绳岗村委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8.545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45.93万元,用于村务支出;连续两年春节期间,顶风违规购置节礼分发给村组党员干部,共计9900元。2015年7月,井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河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安乡县畜牧水产局挪用专项资金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安乡县畜牧水产局挪用燃油补贴资金206.6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不足和支付水产示范园区项目建设;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坐支应缴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92.54万元。该局原局长高来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管项目和渔政水产工作的副局长余新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虢桂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计股股长张献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渔政站站长潘新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渔政站副站长兼出纳覃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牌县人民医院医保科原工作人员黄薇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问题。黄薇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抽取结账发票、伪造医保补偿单据、重复报账等方式,贪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15.4284万元。2015年3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以贪污罪判处黄薇有期徒刑五年,追缴全部违法所得。2015年6月,双牌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并报双牌县人民政府同意,给予黄薇行政开除处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饶平县高堂镇西林村党支部书记许标和侵吞专项资金和救济资金问题。县农业局拨款1万元作为高塘镇西林村“氨化牛”及挖建“氨化池”项目经费,许标和侵吞2100元;镇民政办拨给西林村春节特困户救济慰问金7000元,许标和侵吞3600元。许标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高州市平山镇乐泗村村委会违纪问题。该村村委会副主任韦玄胜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村群众申领了当年的泥房户改造扶持指标,收取好处费3000元。该村妇女主任葛玉英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村群众申领了当年的泥房户改造扶持指标,收取好处费2100元。韦玄胜、葛玉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台山市冲蒌镇西海村村委会民兵营长、出纳伍志明挪用公款问题。伍志明接手村委会出纳工作后,以个人名义开设两个账户来管理村委会大部分集体资金,分别存入88.7412万元、96.2345万元集体资金,并于2015年1至3月挪用1.4419万元,3月12日归还。伍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