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衢州10月21日电 (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周秀涛)谎称自己是某集团总裁私生子,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而独自在外经商,只有小学文化的浙江衢州男子段某以生意周转、替人担保、疏通关系等理由,诈骗酒 桌上认识的某公司董事长王某共计人民币500余万元用于赌博及挥霍。10月21日,记者从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获,该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段某有期徒刑 1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2010年8月,王某在一次宴会中认识了段某,刚见面段某即声称自己是浙江某集团董事长之子吴某,因为宴会中王某的朋友一直称呼段某为“吴 总”,王某没多作认定便相信了段某的身份。岂料1987年出生的段某当时虽然不过23岁,却在2009年便因诈骗被依法判处徒刑9个月。
段某刑满获释后,无所事事的他逐渐染上了在地下赌场高额赌博的恶习,并因赌博失利在外地欠下了170余万元的高利贷。在被高利贷逼迫走投无路后,段某选择潜逃回了家乡衢州。
虽然饱受赌博之苦,段某却依然不知悔改继续混迹在衢州的地下赌场之中,为了借钱方便,段某还给自己编造出了一个新的“显赫”身份,某集团董事长 之子吴某。从此段某便顶着“吴某”的名头开始了出手阔绰的生活,而段某大方的做派也很快就赢得了周围人的信任,从此段某在别人的“引荐”中不断参与衢州各 种商人的聚会,一边寻找着“目标”。
为了日后可能的生意往来,王某不仅在餐桌上主动与段某交谈,还当场与段某交换了联系方式。仅仅数日后,在高利贷主不断催促中的段某就迫不及待联系王某借钱30万元,声称用于为手下的员工付工资,因为金额不大,王某没多作考虑就将钱转了过去。
王某的轻信进一步增长了段某的野心,从此段某在与王某的交往中进一步假称自己是私生子,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而故意独自在外经商,并前后以生意周 转、替人担保、疏通关系等理由于2010年至2013年间5次向王某借款或要钱。因为对段某的假身份深信不疑,又被段某“向家里借钱没面子”的借口打动, 于是王某在“哪怕吴某还不出钱,他父亲也会帮着还钱”的错觉中毫无顾虑地出借给段某人民币508万元,这些款项全部被段某用于赌博或偿还因赌博欠下的高利 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段某于刑罚执行完 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