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发现丈夫与他人不正当关系的视频,一怒之下向丈夫的亲朋同事群发短信,称握有丈夫出轨的证据。丈夫觉得名誉和隐私被侵犯,于是将妻子告上法庭。记者昨悉,青山区法院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说明妻子传播了视频和照片,因此不构成犯罪。

  2013年夏天,青山市民刘女士无意发现老公手机里存有与一女子的亲热视频和数张照片,一生气便向老公的亲朋和同事群发短信称,自己手中握有老公与第三者“不正当关系”的视频和照片,本意是想借此让老公收敛一下。

  刘女士的丈夫夏先生很快知道此事,盛怒之下,提出离婚,并将妻子告上法庭。法庭上,刘女士声泪俱下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是丈夫先出轨,她才群发的短信,但不雅图片和视频并未流出,不存在侵犯隐私和名誉权。

  青山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刘女士的行为欠妥,但并没有将丈夫的不雅视频和照片进行传播,因此,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