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委监察报第三版剖析了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典型案例:有的党员干部不仅自己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亲属在幕后收钱敛财;有的将自己从政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谋利上,影响十分恶劣。
挪用公款2020万元用于儿子理财
涉案人:原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
高玉奇的儿子高越,大学毕业后在某银行任客户经理,凭着时任区建设局局长高玉奇的关系,青山区城投公司、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建设局、挚诚公司(区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等单位先后在该银行开户,成为其客户。
2009年底,高越所在的银行发售一款理财产品,银行员工销售该产品可以增加业绩和收入。高越将这个消息告诉高玉奇后,父子一拍即合。“精明”的高玉奇想出一个“妙招”:由区建设局出资1800万元、挚诚公司出资220万元,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2020万元理财产品。如此一来,不仅能提升儿子的工作业绩,还能得到一笔50万元的好处费。
动用2020万元进行理财,谈何容易?但在区建设局,凭着一把手的强势地位,通过诱骗、欺瞒、威逼等手段,高玉奇顺利地把事情办妥。2010年2月,一份挚诚公司投资202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秘密签订。
高玉奇认为,该理财产品前景看好,自己肯定能“大赚一笔”。然而事与愿违,该理财产品净值从第三个月起就开始亏损。当经手的财务人员忐忑不安地将担忧向高玉奇汇报时,高玉奇向他们保证,发行该产品的投资公司信誉好、实力强,只是暂时亏损,不用担心,不会有问题,并且这个事情他会“负责”到底。
但现实让高玉奇的“保证”无法兑现:2013年6月,该产品被强制清仓,2013年7月,该信托公司回款给挚诚公司1321.4万元。这意味着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的该理财产品亏损了698.6万元。
为了弥补近700万元的巨额亏损,尽快平息震荡,高玉奇一面尽其所能,通过向熟识的老板借款150万元,让儿子将收受的购物卡、烟酒变现等方式筹款来弥补“窟窿”;一面又自导自演了一曲“双簧戏”:以区委政法委书记及高越父亲的身份约见投资公司负责人,将亏损事件定性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属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求投资公司共同出资弥补亏损。至案发时,高玉奇和投资公司陆续赔偿了挚诚公司680万元。
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武汉市巡视时,高玉奇的问题暴露出来。2015年3月,武汉市纪委对高玉奇进行立案审查。随着调查深入,高玉奇挪用公款连同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一一浮出水面。
案发时,高玉奇57岁,高越28岁。父子感情深厚,经常在公园散步谈心。然而,这种温情的生活场景却被高玉奇疯狂的行为断送了,不仅他自己身陷囹圄,2015年4月,高越也因涉嫌共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