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0日电 (吴鹏 赵庆)3月6日清晨6时许,黄梅县公安局接到一学生家长报警称,在送孩子上学途中,行驶至晋梅大道检察院门口时,一名男子故意往其车上撞,可能是碰瓷的,请求民警给予处理。

  接到报警后,黄梅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发现该男子正站在马路中央,由于该路段是国道并且临近校区,车流量比较大,该路段已经滞留了大量车辆。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至路边,并对交通进行疏导,让车辆有序通行。在民警的询问下,该男子称其并未受伤,并否认了自己存在碰瓷的行为,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离现场。

  后据了解,男子名叫贺某,家住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在九江市从事出租车工作。该男子称确实是故意往车上撞的,但是自己并不是碰瓷,而是想自杀。男子称,由于近期与妻子了离婚,心理压力过大,事发前一天晚上又与母亲发生争吵,一时想不开,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于是开着出租车来到黄梅,只身走到马路上准备撞车自杀。

  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耐心对其进行劝说,并与其家属和单位领导取得联系。随后其家属赶到巡特警大队,在民警和家属的劝导下,贺某逐渐解开心结,放弃了轻生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