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咸丰县财政局丁寨财政所所长金国荣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金国荣在操办前妻母亲丧事时,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所副所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昌义,擅自以“财政所办公室”的名义发消息通知该所职工前去吊唁,且本人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汉市青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一公司经理蒋剑文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0日、2月12日,蒋剑文私自驾驶单位公车走亲戚。青山区城管委党委给予蒋剑文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溪建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周溪建在担任湘乡市房产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在没有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安排湘乡市房产局下属企业出资超标准为自己购买公务用车一台;周溪建在当选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卸任湘乡市房产局局长后,继续长期占用该车。2016年3月,周溪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牟羽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牟羽在春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该中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所送“红包”礼金共计8000元。牟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东莞市石碣镇石碣医院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石碣医院长期违规向该院领导成员发放用车补贴。该院党支部书记钟向阳、副院长何小杰和原院长叶博材、原副院长夏卫中,参与上述违规发放用车补贴的决策,并领取了用车补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3.清远市连山县福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覃坚公款吃喝问题。覃坚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8次在多家饭店用公款招待其亲戚、朋友用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覃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城东村两委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4月20日,兴安县界首镇城东村两委干部陈振联、伍升柏、周万成等人商量决定,从村委征地补偿款、办公经费、城乡清洁专项经费、村委换届选举专项经费的结余款1.5548万元中取出1.478万元,造册发放村委干部2014年误工费。其中,陈振联、伍升柏、周万成每人领取3000元。案发后,陈振联等人主动将1.478万元全部退回村委集体财务账户中。2016年4月,兴安县纪委分别给予陈振联、伍升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万成党内警告处分。
2.河池市南丹县中堡苗族乡中学公款旅游问题。覃建忠在担任中堡苗族乡中学校长期间,在学校有关会议上提出,计划利用暑假期间组织全校教职工到贵州、云南等地旅游。随后,该校以开展活动为名,组织15名教职工到贵州、云南等景点旅游。活动费用共计2.6121万元,均用学校公款开支。2016年4月25日,南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覃建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承担相关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琼海市阳江中心学校原常务副校长蔡建平收受礼金问题。在阳江镇题榜小学某工程验收工作结束后,蔡建平收受工程承包商符某2000元“茶水费”。案发后,蔡建平将违纪款上缴琼海市财政专户。2016年4月,阳江镇纪委给予蔡建平党内警告处分。
2.儋州市峨蔓镇干部职工李若祥、陈道诗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峨蔓镇工作人员陈道诗未经请示报告,擅自答应该镇干部李若祥的请求,用该镇公车送李若祥及其妻子办私事。2016年4月,儋州市纪委分别给予李若祥、陈道诗党内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