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上海化工研究院公款旅游问题。上海化工研究院多次借举办会议之机组织公款旅游;此外,上海化工研究院擅自决定本单位人员通过因私渠道公款出国(境),累计57批次122人次。该院时任主持党委工作副书记、院长徐大刚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院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良君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杨晰峰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8月21日,杨晰峰在相关业务会议后,组织10名参会人员公款吃喝,花费餐费1935元;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同意违规用公款赠送消费卡。杨晰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公款旅游问题。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老师赴兰州、青海旅游,共计花费22万余元,该旅游费用在教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该校党委书记郭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徐汇区华泾集体资产投资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1月,徐汇区华泾集体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在组织有关业务培训期间,违规向与会人员每人发放现金200元,并违规组织公款聚餐,花费餐费4958元。徐汇区华泾镇分管副镇长汪婕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泾集体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工会主席胡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嘉定区安亭镇黄沈村党总支书记万元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万元忠假借名义组织公款旅游,并发放现金共计13.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溧阳市水利(水务)局副局长潘志荣违规收受节礼问题。潘志荣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某工程公司老板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为名赠送的25条名贵香烟提货券,合计价值人民币1.465万元,并为请托人承揽水利工程谋取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全额退缴违纪所得。

  2.常州市中心血站金坛分站站长李志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15年11月,李志明带领单位6名中层以上干部及其部分家属,以洽谈业务为名前往南京六合区进行为期2天的旅游,所有费用合计9078元由南京某医疗设备供应商支付。李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盐城市粮食局副局长万宏私自借用企业车辆问题。万宏利用职务之便,先后7次借用盐城市某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车辆办理私事,其中3次供其家属前往苏州探亲。万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盐城市规划局规划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唐孝岗违规用公款购买手机问题。唐孝岗利用职务便利,以单价2400元的优惠价格从盐城市某电信公司购得2部手机供自己和副支队长个人使用,并以虚增单位通讯费的手段报销4800元购机款。唐孝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衢州市柯城区石室堰管理处负责人刘建设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刘建设多次违规收受监管企业所送礼品及接受旅游安排。刘建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舟山市普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夏良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夏良波审核同意,该公司违规以现金形式发放福利,共计人民币6.14万元。夏良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淮北市人防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淮北市人防办虚列费用支出,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吃喝、购酒、发放津补贴。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人防办党组原书记、主任于勤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市档案局(馆)局(馆)长职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市人防办人秘科原科长、市人民防空和防震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云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由副县级降为正科级。违纪款予以收缴。

  2.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原副主任史云峰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史云峰长期违规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供自己使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史云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台县实验小学校长夏文莉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石台县实验小学违规在幼儿点心费中列支学校教师参加有关活动的服装费和节日慰问开支;以开展羽毛球比赛等名义,违规给全体教职工发放购物券等奖品。夏文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灵璧县高楼镇钱梁村党支部书记李瑞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元旦,李瑞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4000元。李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