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决,王锦兰需要共同负担这笔300多万的债务。判决书上的一行字,来自于200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这也就意味着,对前夫借款毫不知情的王锦兰,也需要和前夫共同负担债务。
最高法:夫妻债务中虚假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法今天发布的这份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