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滨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公款租车旅游问题。省纪委给予周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老龄办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省纪委给予省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丁希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单位秘书处副处长赵焕民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省管企业分会会长韩成峰公车私用问题。省纪委给予韩成峰党内警告处分。

  4.德州市农业局违规发放过节费及实物问题。省纪委给予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邵国君党内警告处分。

  5.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长清区纪委分别给予该镇党委书记许兵,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洪军党内警告处分。

  6.聊城市东昌府区副区长王怀福公车私用问题。聊城市纪委给予王怀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淄博市省道325线淄川收费站副站长吕勤远公车私用问题。淄博市公路局党委给予吕勤远党内警告处分。

  8.寿光市地震局违规用公款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寿光市纪委给予该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李金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张永文收受购物卡问题。河口区纪委给予张永文党内警告处分。(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新乡市红旗区城管局副局长王江辉组织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1年12月,王江辉任电池厂拆迁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负责财务审核工作,其通过旅行社组织指挥部工作人员到重庆、三峡等地旅游,随后使用拆迁补偿资金支付旅游费用4.2万元;2011年至2013年春节、中秋节期间,该指挥部以劳保用品、百货用品等名义向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11.58万元,王江辉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5月,红旗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江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长葛市体育发展中心主任苏东亮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21日、22日,苏东亮连续两天违规使用公车到医院看病。2015年7月,长葛市纪委给予苏东亮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3.叶县仙台镇王老君村党支部书记董庆辉违规操办其子婚礼问题。2014年9月10日,董庆辉在某饭店为其子置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9000元。2015年8月,叶县纪委给予董庆辉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长垣县常村镇柳桥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06年至2013年,常村镇柳桥村在春节、中秋及麦收时节累计给村干部发放福利补助共计3.2228万元。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洪卫对此应负直接责任;调查还发现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8月,长垣县纪委给予张洪卫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湘潭市公安局原交警支队驾管科科长丁继良、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原主任周勇军、驾培科原副科长王轶湘等人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丁继良、周勇军、王轶湘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在驾校评估验收、考试管理等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驾校负责人所送红包礼金。2015年8月,丁继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科长职务;周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主任职务;王轶湘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沅陵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蒋晖军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12月、2013年9月沅陵县水库移民管理局部分干部以交流、考察名义公款旅游共计3.696万元,在组织调查前,旅游参与者已自行承担该笔旅游费,蒋晖军对此问题负主要责任。2015年8月14日,经怀化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晖军行政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局长余蕴洁,违规接受广东省沃土企业成长研究院的邀请出国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2.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常委李吉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阳江市海陵区经发局副局长谭庚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湛江市廉江市石角镇洞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纯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宁市宾阳县中华镇三军小学副校长施锦松,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水县管理部主任张锦仙,违规发放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桂林市花木公司经理刘淳,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4.梧州市藤县大芒界林场场长黄欢朝,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