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蔡俊雄委员呼吁,实现农村“喝好水”,必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将此作为县以下地方党政主官的首要环保责任。“启动立法进程,制定《湖北省农村供水条例》。”省民革提出建议。他们认为,通过制定法规推动问题的解决是湖北的经验。应加快立法进程, 借鉴外省立法成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农村供水条例的立法重点,打牢政策法规基础。
秦群燕委员建议,实事求是调整和完善规划,补工程短板;通过增加省级财政预算、金融借款、统筹改革水价、引导社会资金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强化后期管理,实现经费跟着编制走。
“平原湖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因水环境破坏日益突出,成为必须解决的第一要务。”民建荆州市委主委魏昌松委员建议,要未雨绸缪,重建强管,争取三个方面得到全社会扶持,即:争取广泛实施“提质、增效”工程、争取相关部门继续扶持农村供水事业、争取水源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
“大别山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口需要进一步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农工党黄冈市委主委詹汉彬委员建议,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引领, 结合“十三五”规划,对饮水不安全人口,尤其是精准扶贫对象, 进一步“规划建卡、按卡实施”, 科学确定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障率等指标。
“旱包上的旱尖子怎么办?” 来自鄂西北传统旱区枣阳的市政协主席段永建建议,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号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还有潜力可挖。通过抓好配套项目建设,打通配置工程与农村安全饮水间的“最后一公里”,枣阳百万人民就能早日饮上甘甜的丹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