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安庆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刘自云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6年1月13日,刘自云安排他人用公款购买购物卡2400元,并发放给职工。刘自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耿宝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耿宝林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5.43万元。耿宝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金寨县天堂寨镇后畈村党支部书记黄遵焰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问题。黄遵焰为其孙子办“满月酒”宴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3500元。黄遵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黄伟堂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6月5日晚至6日凌晨,黄伟堂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到某音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厦门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黄伟堂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龙南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王万春等人违规收受礼品、接受业务往来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12月15日至19日,王万春和龙南县房地产开发综合公司干部利志懿(抽调在龙南县城投公司工程部工作),赴上海、浙江两地进行实地询价,期间违规接受施工单位的邀请到KTV和足浴中心消费,并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的礼品。经龙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万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娱乐消费款并没收礼品。经龙南县房产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利志懿行政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娱乐消费款并没收礼品。

  2.弋阳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场长陈涛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违规发放过节补贴、春耕加班补助共计9600元,陈涛个人领取1200元;水稻原种场违规长期租用私人车辆,租车费共计14.86万元;水稻原种场公款购买香烟、土特产共计4.403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经弋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武宁县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5年9月,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县农业局宋溪镇农综站干部曾凡顺到棠厦村钓鱼并用餐。经武宁县巾口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翁阶明党内警告处分。经武宁县农业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凡顺行政警告处分,有关钓鱼、用餐费用由其个人承担。(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01万元,高唐县纪委给予县财政局汇鑫街道财税分局局长高立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汇鑫街道分管财务等工作的正科级干部袁方党内警告处分,对街道党委书记周义鹏诫勉谈话,并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2.博兴县第二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王爱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王爱岭违规借用、租用私家车作为自己的公务用车。博兴县纪委给予王爱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黄起公车私用问题。黄起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办私事,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给予黄起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8日下午,宋国宪组织召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会之后,违规召集17名参会人员在县城某饭店用公款聚餐,消费1100元。2016年4月11日,叶县纪委给予宋国宪党内警告处分。

  2.汝州市煤山街道骑庄居委会党支部委员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4月26日,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在酒店设宴70桌,违规收受礼金1.58万元。2016年5月6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书彬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洛宁县畜牧局局长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6年2月3日下午,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购买年货、走亲访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6日,洛宁县纪委给予刘新延党内警告处分。

  4.中牟县大孟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席、综治中心主任王会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王会军在分管大孟镇计生办工作期间,以交通补助名义,分5次向计生办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6.03万元。2015年12月24日,中牟县纪委给予王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